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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 马晓冬)日前,市建委制定并印发了《天津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奖惩办法》,市场对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有信用奖企业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,《办法》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。惩办
根据《办法》,存在相应失信及严重失信情形的市场企业,将被分别列入“重点监管名单”和“黑名单”,有信用奖惩戒措施包括撤销所获诚信类荣誉称号、惩办取消当年参加诚信类评优资格、建筑增加在施项目日常检查频次、市场下调信用等级等,有信用奖“黑名单”企业还可能面临暂停资质、惩办取消进津登记及联合失信惩戒等措施。建筑在惩戒失信行为的市场同时,《办法》还规定了守信企业的有信用奖激励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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